“安小姐,你怎么会认识这种小混混?”和秦圣维持疏远,林瑞雅无奈的道,“你还是和这样的人,保持距离为好!”

“你说他么?”好奇的伸手指向秦圣,安盛夏迷蒙的道,“我和他从小就认识,他不是什么混混,只是学习成绩不好,不过他人真的很不错,念书的时候一直打工赚钱,就是为了照顾家里的老人。”

至于林瑞雅和秦圣是什么关系,安盛夏就算是傻子也猜得出来。

“人家林小姐金贵的很,看不起我这样的穷人,咱们走吧,不玩了。”哥俩好的姿势,秦圣轻拍安盛夏的后背。

“你们再聊会吧,我还要陪老师打球,他今天心情不好!”安盛夏无比狗腿。

“安盛夏,你真是个见色忘义的贱人!”作为青梅竹马,秦圣当然知道,King是安盛夏梦寐以求的偶像!

“秦圣,这么多年你还是没改掉嘴贱的毛病。”林瑞雅似乎有感而发。

“算了,你们女人我惹不起,我躲得起!”不再理会林瑞雅,秦圣索性勾搭美女去。

却没看到,林瑞雅眼底的那抹吃味……

五年不见了,没想到,再次见面会是这样啊……

秦圣,你现在不穷,但是我们都老了。

我们之间,恐怕没有可能了吧?

三天后!

清晨!

漫天的都是粉色的玫瑰花瓣,浪漫至极。

身穿唯美的白色婚纱,楚歌紧张的站在电梯内,不安的握着安盛夏的手,“我今天好看吗?”

“不能更美,你再自卑,恐怕全世界的女人都没法活。”安盛夏那张嘴,仿佛泡过蜜一般。

“那就好。”可再骄傲的女人,也有自卑的那一面,楚歌娇羞的咬着嘴角,“我没想到,他真的会娶我,还要给我办婚礼。”

“楚歌,你真是幸福啊。”好歹,那个男人愿意给她婚礼。

不像她,除了儿子,已经一无所有。

楚歌立即疑惑的看向安盛夏,“你真的不爱权耀了?”

几乎同时,电梯即将展开,男人伸手夹在电梯内,冷漠的看紧她……安盛夏!

上次在练歌房撞见的时候,薄夜寒和司夜爵都说,是他不要她。

而现在楚歌却质问安盛夏,是不是不爱他了?

同样的问题,只是换成,是他听她的答案……

“楚歌,今天是你婚礼的日子,你就不要关心我的私事了。”略微尴尬,安盛夏故意忽视男人投来的目光。

“其实我也有私心,是为我哥问的。”先瞥了权耀一眼,随后,楚歌按住安盛夏的手臂,“每个女人都应该骄傲的选择爱情,因为我努力过,所以我得到了爱情,我希望你不要是个胆小鬼。”

她当然也狠狠的努力过。

可惜了,所有人都看到她安盛夏,输的一塌糊涂。

还记得那场世纪婚礼,他宁可故意受伤,也不肯现身,不过是为了李若曦。

她在他心底里永远也比不上李若曦!

既然如此,她不愿将就!

“走吧,权三就在外面等你,今天你会是最美的新娘!”好歹她和楚歌之间,能有一个得到浪漫的婚礼!

“嗯!”楚歌知道安盛夏在逃避,只是没挑明。

正和权耀擦肩而过的时候,却听见一道甜美的音色,“耀,你等我一下。”

来人,正是李若曦,原本面若桃花的那张脸,在触及到安盛夏之后,却变得暗淡。

“安小姐,没想到你也在啊。”李若曦立马走过去,攀谈。

“她今天是我的伴娘。”楚歌根本不介意安盛夏是不是离过婚,单纯的找她这个好朋友,来当伴娘。

李若曦却意味不明的一笑,仿佛是在嘲笑她……安盛夏。

身为这场婚礼的伴娘,安盛夏受尽口水。

无外乎她曾是权耀的前妻,而权耀正是这场婚礼的座上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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